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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权之间的效力如何确定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09-23 14:46)    点击:183

物权之间的效力如何确定

物权之间的效力根据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而确 定,这是一般原则。在不同种类的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例如限制物权的效力优先于所有权。因为限制物权本来就是根据所有权人的意志设定的 物上负担,起着限制所有权的作用,因此限制物权效力要优先于所有权。再如,根据《担保法司法解释》的规定,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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